作者: 时间:2021-05-07 点击数:
1、学院教科研经费使用卡复印件(教务处、科研处提供)。
2、真实有效票据,且发票背面须注明科研经费项目名称、用途,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
3、发生差旅业务,参照“(二)职工国内出差报账所需资料”提供相关资料。
4、如存在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参照“(一)日常一般业务报销所需资料”提供相关资料。
5、发放人员支出、绩效须附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6、财务处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
●相关经费报销务必对应课题经费预算明细表。
Copyright© 2012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计划财务处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