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5-07 点击数:
1、院级活动需提供相关请示和批准文件,务必在经费使用范围内开展活动和使用经费。
2、真实有效票据,且发票背面须注明活动内容、用途,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3、活动佐证材料(如方案、知识竞赛题目、图片等)。
4、如存在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参照“(一)日常一般业务报销所需资料”提供相关资料。
5、财务处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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