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校内组织评选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我校推选一名辅导员候选人参加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以及入围奖)评选。
二、推荐对象
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选对象申报前,须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1. 个人报名。辅导员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可编辑文档版,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JPEG格式,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须提供其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版),以及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可编辑文档版)。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辅导员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对申报者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同意推荐后,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专职辅导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可推荐2名,1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报名表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至学生工作处邮箱,文件名设为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8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进行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学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向广东省上报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
4.广东省评选。广东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材料评审,确定入围人选。组织入围人选进行答辩,结合初评成绩,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适时在主流媒体宣传展示本次活动推选出的辅导员先进典型。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推荐关,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推荐程序要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维佳,联系电话:0763-6882847
学生处邮箱:xueshengchu@nhic.edu.cn
附件: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