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认证、普通话测试流程

作者:fanjinhong 时间:2012-05-31 点击数:

学历认证、普通话测试流程


一、学历认证

1.以博士学历(或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申请人可选择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代办点(地址:农林下路72号二楼;联系电话:37626800)申请现场受理,或选择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我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快速鉴定(网址:http://jszg.gdhed.edu.cn)(费用同现场受理)

二、普通话测试

1.根据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未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证书的教职工可选择以下测试站参加测试。

高等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区号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中山大学测试站

020

84113110

84110233

华南师范大学测试站

020

85216109

85211382(院办)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测试站

020

87205921

87206598

广东教育学院测试站

020

34113294

34113397

广外大测试站

020

36207432

36207580

广东外语艺术学院测试站

020

37081132

37083592

广东商学院测试站

020

84096022

84096903

如需更多信息可登陆广东省语言文字网(http://yywz.edugd.cn/index.do)查询。

3.普通话测试报名方式:我院教职工如有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可登录广东外语艺术学院普通话测试站(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进行【PSC在线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普通话测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流程》,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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