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津贴、补贴、各种福利的调整和发放工作。
二、及时向离退休人员传达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各种有益活动。
四、为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提供条件。
五、部分具体工作如下:
(一) 每季组织离退休人员回校活动一次。
1、传达、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学院(校)规章制度。
2、请院(校)领导介绍院(校)发展情况及重大决策。
3、请有关部门领导介绍本部门重要工作及成效(如招生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部门管理情况等)。
4、适时组织一些有意义的讲座(如老年保健、科技发展状况等)。
5、开展支部生活。
(二) 慰问工作
1、春节慰问:春节前,院(校)领导与离退休人员举行团拜会。落实团拜会人员、地点、举行形式、慰问金额。
2、重阳节慰问:落实慰问形式、地点、慰问金等。
3、建军节慰问:院(校)领导慰问离退休及在职人员中的军烈属、转业、复退军人。落实慰问形式、地点、慰问金等。
4、生日慰问(由工会组织)。
5、及时慰问患病人员。
(三) 活动
1、组织女同志参加“三·八”妇女节活动。
2、组织党员参加庆“七·一”活动。
3、学院(校)每年给予每位离退休人员一定数额的活动费,协助安排活动时间、地点等。
(四) 办证
1、办理离退休证。
2、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3、办理省老干活动中心的《活动证》。
六、适时组织体检(由总务处组织)。
七、及时准确向院(校)领导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八、跟踪了解出国定居人员情况。
九、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