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3号,可在教育厅主页查询,网址:http://www.gdhed.edu.cn)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2013年5月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和学校订立了劳动(聘用)合同,工资由现任学校发放,人事档案在任教学校或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学校全职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即2012年8月31日前到校任教);
3.申请认定时,与现聘用学校的合同期应不少于1年(即申报材料时,合同到期日期应至少在2014年8月31日以后)。
二、认定条件所要求的各类测试时间安排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
除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外,其他申请人必须参加并达到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
3月底,已组织到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测试点完成普通话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除本科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外,其他申请人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1:30
地点:综合楼803
注意事项: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和试讲,申请人提前准备好试讲内容(必须在申请认定学科所属专业课范围之内,题目自拟),当日有课者请调课。
2.应当参加测试而未测试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体检
已组织到荔湾医院体检
三、有关表格发放、填写、上报
(一) 即日起至4月12日(双休日除外),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申请人思想德鉴定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学任务书》并交纳测试费240元。
(二)4月10日至13日,申请人登陆教育厅主页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出上交的必须与网报的完全一致)。
注意事项:将填写完毕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出一式两份。
(三)4月15日至22日,申请人到人事处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正反面都要)与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
4.1年内教学任务书(交系部、教务部门签章确认);
5.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提供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视原件大小用A4或A3纸复印,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请用红线勾出);
6.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一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7.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人事档案挂靠在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证明(仅限未通过学院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提供);
10.《聘用合同》复印件(用A3纸双面复印);
1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2.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教育厅指定规格:32mm22mm,办证用,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注意事项:
除有说明上述复印件必须用A4纸按1:1规格单面复印。
(四) 4月22至24日,人事处审核、学院审查申报材料。
四、有关表格的填写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在网上填写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表的填报:
1) 首先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系统后省份选择广东省;认定机构选择广东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民办南华工商学院人事处;
2) “工作单位”:填写“民办南华工商学院鬃系(部)”;
3)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出生日期”:填写年-月-日(如1980-01-28,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 “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填写;
6) “最高学位”:选择“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7) “最高学历”:选择“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8) “现从事职业”:选择“高校教师”;
9)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在高职类选一个学科,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若是菜单中没有与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10) “本人简历”:从本人小学学习阶段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必须包括现任教学校的工作经历),并注明学历层次和形式,工作职务(无职务的:学习阶段填学生、工作阶段填教师)和证明人,(若学习经历很多,填写不下,可从高中填起);
11) “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填写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地址”请填写“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1号”“电话号码”:020-28867310 "邮编":510507
12) 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13) “普通话水平测试”:选择通过的普通话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
14) 网上报名成功以“提交注册信息”为准,“保存注册信息”仅供临时存放网上报名资料。
15) 其他部分由学院及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表格第1至3行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五、4月24日至4月30日,公示经学院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
六、5月后,向广东省教育厅报送公示通过人员的材料。
申请人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时间,将申报资料交人事处审核;不按规定或时间填报、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在学院主页“办公系统”另行通知,敬请在申报工作完成前(5月30日之前)密切留意,另请各位教师资格申报的老师加入qq群120450884,备注名为2013
姓名。
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