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年末结账事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决算工作,结合财务制度相关要求,现将年终结账事项通知如下:


  1. 报账业务:2021年12月20日下午5点起即停止受理支付业务。2022年1月1日-1月10日为财务年终对账和结账时间。1月11日后正式恢复业务。

  2. 收费业务:2021年12月29日起即停止学费等收费,2022年1月2日恢复收费业务。

  3. 往来款业务:请各教职工于2021年12月31日前处理完毕所有未核销的因公借款(还款或冲账)


    请各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财务报账事项,当年发票需当年报销完毕,及时冲销借款,抓紧时间办理财政项目的报销,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2022年1月1日-1月10日停止自行投单及各项查询业务。财务处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受理业务。国库业务和紧急业务直接到天河校区计划财务处前台办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2月7日

 Copyright© 2012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计划财务处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